本站首页    管理页面    写新日志    退出
首页(72) 论语(8) 外语学习(2) 想说就写(35) C/C++(1) Java(15) XML(0) 


«July 2025»
12345
6789101112
13141516171819
20212223242526
2728293031

纵然生来是为了等待死亡,还是要用双眼见证自己的时代


动态

万花筒

留声机

方便

去看看我得相册:>

友情:

小萝卜

 


统计
blog名称:实践出真知
日志总数:72
评论数量:158
留言数量:4
访问次数:471977
建立时间:2005年9月14日

 



[想说就写]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暂时流浪 发表于 2005/10/1 20:36:24

刚才想上传一张图片,进了《上传文件管理》目录,没想到半天找不到上传的的地方,烦劳管理员告知。另外,当我想删除以前发blog时插入图片所上传的无用图片时,选中后点击表格最后一项“操作”里的“删除”,竟然有如下提示:错误!不能删除他人的文件!,非得选择表格下方的”删除“,再点执行才行。不知何故。


阅读全文(7198) | 回复(7) | 编辑 | 精华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暂时流浪发表评论于2005/10/3 16:20:53

以下引用Collin在2005-10-3 14:19:29的评论: 我看了一下源码。是因为段落前面多了一个<A> 我将去掉<A>的文字复制了一份,放在下面。你可以把它去掉了 ;-)大意了
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徐涵(Han Xu)发表评论于2005/10/3 14:19:29

以下引用goldenwang在2005-10-3 4:27:47的评论: 红字前面的那些字为啥不是黑色? 我去日志管理里看了,没有设置字体颜色呀! 我看了一下源码。是因为段落前面多了一个<A> 我将去掉<A>的文字复制了一份,放在下面。你可以把它去掉了 ;-)  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暂时流浪发表评论于2005/10/3 4:27:47

红字前面的那些字为啥不是黑色? 我去日志管理里看了,没有设置字体颜色呀!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暂时流浪发表评论于2005/10/2 19:15:22

理解,理解。 其实网易相册或多或少都被这样用着,现在我的硬盘里基本没有图片,偶然一次还发现居然有人在自己的相册里放H漫。真是林子大了...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徐涵(Han Xu)发表评论于2005/10/2 15:44:21

以下引用goldenwang在2005-10-1 23:51:07的评论: 感谢Collin及时回复。 不过,按照你说的方式上传文件确实不太方便。 另外,如果只能那样上传文件的话,叫《上传文件管理》就名不副实了,不如改叫《删除你已上传的文件》。所以还是建议做必要的调整。 其实这样做,是有其他方面的考虑的。 上面那种上传文件的方式,其实是一种trick。也就是说,原则上,用户是不应上传与文章内容无关的文件的。 我们鼓励用户在这里发布信息(text)/图片(gif, jpg)/文档(pdf,doc, exe, rar)(),而不是把这里作为备份数据的网络存储空间。如果是后者的话,很容易被不法用户利用。。。。 感谢你的建议,欢迎多交流。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暂时流浪发表评论于2005/10/1 23:51:07

感谢Collin及时回复。 不过,按照你说的方式上传文件确实不太方便。 另外,如果只能那样上传文件的话,叫《上传文件管理》就名不副实了,不如改叫《删除你已上传的文件》。所以还是建议做必要的调整。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回复:上传文件管理的bug
公告与意见箱

徐涵(Han Xu)发表评论于2005/10/1 23:12:13

第一个问题:上传文件,必须在发文章的状态下,点击 http://blogger.org.cn/blog/images/file.gif 图标 第二个问题:感谢及时反馈,已修复。 第三个问题:要求点击“删除”,是为了避免误操作  

个人主页 | 引用回复 | 主人回复 | 返回 | 编辑 | 删除
 


» 1 »

发表评论:
昵称:
密码:
主页:
标题:
验证码:  (不区分大小写,请仔细填写,输错需重写评论内容!)



站点首页 | 联系我们 | 博客注册 | 博客登陆

Sponsored By W3CHINA
W3CHINA Blog 0.8 Processed in 0.047 second(s), page refreshed 144760991 times.
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  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
苏ICP备05006046号